1月28日,龙山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苏某报警称,其银行卡里的钱被人转走了。受害人苏某表示,自己在接到短信的时间段内,并没有使用过银行卡转账或消费。当民警问到是否有人了解其银行卡密码或者其微信支付密码时,苏某表示自己与同事吴某关系要好,手机出问题时偶尔会叫她帮忙操作。
通过调查,民警了解到,苏某与吴某系同村,两人又在同一家食品厂上班,平时关系较好。由于苏某年纪较大不熟悉手机操作,遂经常叫吴某帮其操作。吴某在使用手机时无意间发现苏某手机的锁屏密码与银行卡支付密码一致,于是便起了私心,使用苏某的银行卡在微信里分13次转账到自己的微信余额,共计43500元。



